溧水法院分析当前案件质量评查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对策
作者:溧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8-15 浏览次数:1701
今年上半年,溧水法院审管办对各业务庭审、执结的部分案件进行了归档前检查,从检查的结果看,卷宗的装订整体较以前整洁、规范,但案件质量仍存在很多瑕疵,主要体现在,一是案件程序上存在问题,传票或法律文书送达不规范,隐形超审限现象时有发生;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无承办人或合议庭成员签名;简转普案件未按规定组成合议庭;执行案件款项交接手续不健全,记载不全面。二是卷宗装订中存在的问题,卷宗内部装订顺序不规范,有倒页、掉页的现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没有装订副卷;有些易褪色的证据材料无复印件入卷,还存在漏编、错编页码的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的存在,该院审管办在督促审判人员及时整改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分析,提出如下建议,以期对案件质量有更大程度地提高。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案件质量。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难看出,很多瑕疵是由于工作马虎、粗心造成,因此案件承办人应加强责任意识,严格案件审限,从送达开庭传票至审理结案件后送达法律文书均应按照案件审理程序操作,为下一步的卷宗装订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对书记员、速录员的培训,提高工作责任心。由于案件增多,业务庭法官压力增大,绝大多数案件审结之后卷宗都由书记员整理、装订。由于部分速录员上岗前没有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没有意识到卷宗装订工作的重要性,导致装订卷宗时出现诸多问题。鉴于这一原因,应加对书记员、速录员的培训,使他们更好地服务于审判。同时书记员、速录员也应提高工作责任心,不能只负责机械地装订,对程序中出现的问题视而不见,在装订过程中对案件承办法官一些不规范的做法进行提醒和建议,形成和谐互动的审书工作模式。
三、树立法官是案件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把案件质量关是每个审判人员的职责,案件评查中突显的问题虽然是程序上的不规范或工作中不细致导致,但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改正势必会影响我院的审判大局。因此要杜绝前述问题的发生,审判人员在卷宗装订前应认真翻阅把关,装订后进行初步检查,尽到案卷封底审核人的审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