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妥解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系列案件
作者:贾芳 发布时间:2012-03-31 浏览次数:279
近日,宿豫区法院妥善调处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系列案件。
2011年12月26日,在苏324线170KM+630米处,卞某驾驶小轿车从西向东行驶在向北掉头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倪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后卞某驾驶的小轿车被弹回时又与从西向东行驶朱某驾驶的客车相撞,造成一人死亡七人受伤的严重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倪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卞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朱某及其余5名乘车人员无责任。后事故各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于2012年3月诉至法院。
由于此案涉及人员较多,且各方当事人间矛盾较大,特别是因此次事故死亡人员的家属情绪较为激动。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一方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及时疏导,稳定他们的情绪,另一方面快速查明事实,及时组织各方进行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但是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继续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经过承办法官五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各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至此因该次交通事故引发的系列损害赔偿案件得以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