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开展执行、调解、宣传调研竞赛全面促一流
作者:王文清 段争争 发布时间:2008-07-22 浏览次数:859
本网徐州讯: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即将召开,为全面迎接奥运,发扬向上进取的奥运精神,铜山法院适时开展 “百日执行”、“百日调解”和“百日宣传调研”竞赛活动,全面推动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深入开展,形成“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制定制度抓落实。针对三项活动的开展,该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开展“百日执行、百日调解、百日宣传、调研竞赛”的实施办法,明确参赛人员、参赛内容及计分标准,竞赛结束后,研究室、审管办等部门根据竞赛办法规定的计分标准对各部门的成果分别统计,按照得分情况进行考核,并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
二是明确目标求实效。百日执行竞赛要求执行法官通过用足、用好、用强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提高实际执行的效果,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案件执行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减少上访、信访案件的发生;百日调解竞赛提出要增强民商事审判法官的调解意识,提高调解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法官助理和助手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以调解促和谐,从根本上促进法院的审判工作;宣传调研百日竞赛重点宣传在调解、审判、执行的过程中实行的好措施、总结的好经验、涌现的好典型、产生的好效果,使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通过宣传信息充分了解我院工作。
三是量化细则抓亮点。百日执行竞赛对案件实行计分考核制,要求执行法官要把执行案件的完全执结率放在重要位置,切实破解执行难的困局。针对基层法院小额案件较多,而小额案件当事人之间比较熟悉,要求执行法官在说服教育上多下工夫,切实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小调解’积极促进小额执行案件的和解;在百日宣传、调研竞赛中特别提出加强典型案件的宣传,展示严打和综治成果,体现司法关注民生,通过案例宣传弘扬法治。从而更好地作为总结审判经验,提升铜山法院的形象。
竞赛活动的开展必将提高干警的积极性,三种竞赛相互促进,相互交融,形成在执行中宣传,以宣传促调解,调解助执行的良性循环,从而全面促进铜山法院争创一流法院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