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72,沛县法院行政庭受理了沛县环境保护局申请强制执行33家塑料颗粒生产厂家行政处罚的非诉强制执行案件。案件受理后,分管院长高度重视并全程调度,行政庭全庭动员、积极部署、具体分工。710,行政庭在法警队、沛县电视台的配合下,采取路线优化、区域送达的方式,仅用时一天就完成了对33家塑料颗粒生产厂家的集中送达。

714上午,沛县法院对33件非诉审查执行案件分三批进行了集中听证,并邀请行风监督员旁听,由沛县电视台全程录像。3个小时的时间将33件非诉执行案件全部听证完毕。此次集中听证实现了四个同时,即同时告知听证权利义务,同时进行举证、质证,同时进行辩论和陈述最后意见,同时对33件案件进行了合议。通过合议,决定对沛县环境保护局申请执行的其中31家塑料颗粒生产厂家的行政处罚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其余2家由于沛县环境保护局送达程序不合法,裁定不予执行。

715号,完成了对33件案件非诉执行案件结案报结工作。行政庭从集中送达、集中听证到结案报结仅用10天时间。通过这次集中送达、集中听证,扩大了行政机关的执法为民形象,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警示了当地群众要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同时也体现了效率与公正的有机统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