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三敏”促“三统一”
作者:徐吉梅 发布时间:2008-06-18 浏览次数:641
本网镇江讯: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强调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三敏”,切实提升法官和谐司法能力,做到把维护人民利益与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维护稳定与促进和谐统一起来,把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
一是增强敏感的思维。用敏感的思维,把处理案件与当地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摒弃就案办案的方式,努力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做到判决让当事人服判、舆论认可、社会各界接受,经得起时间和人事变换的考验。
二是增强敏锐的分析。审判人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敏锐分析案件,正确适用法律处理矛盾。要提高解释法律的能力,严格按照逻辑思维,恰当地把事实和法律结合起来解释,使当事人听得懂,信得过,服判决。
三是增强敏捷地处理。要确立不怕难、不畏事的思想,面对问题、难题不回避、不拖拉,沉着冷静,迅速思考如何处理的对策和方案,敏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