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遭子干涉 老人赌气诉求赡养
作者:华佳 发布时间:2012-03-31 浏览次数:263
近日,东台法院处理了一起因特殊原因引起的赡养纠纷。花甲之年的老人张某自老伴去世多年后,一直都一人在老屋独自生活。张某与老伴共育有一子一女。张某的儿子、儿媳长年在外打工,女儿又嫁在外地,孙子也在外读大学。张某有时一人在家甚至一天都说不上一句话。热心人帮张某介绍了邻村的钱大娘。经过相处,张某和钱大娘彼此投缘,双方希望能在一起生活,可他们都担心会遭到子女的反对和别人的质疑。果不然,在张某和钱大娘勇敢地提出他们要再婚时,子女们都予以抵触。尤其是张某的儿子,他特别反对这桩婚事。父子俩为此吵闹一翻。张某一赌气,把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判令儿子给付赡养费。
经过开庭和调解,法官了解到此案的个中缘由。张某向法官表示,其子必须保证不干涉他的个人生活。而张某的儿子表示,张某有收入,不差钱,他担心张某被骗,即使给付了赡养费,张某也不一定能得其所用。法官向张某和张某的儿子释明了相关法律。张某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也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护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当今社会有不少“空巢老人”,他们的精神需要根本得不到满足。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做通双方的思想工作。张某的儿子表示会抽出时间多关心张某,张某也表示不会和儿子吵架,有话好好说。双方终达成和解,张某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