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苏州相城法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坚持明确领导、明确内容等五个明确,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

一是明确领导。全院成立合理化建议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广泛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研究室负责人兼任主任,承办合理化建议的具体事务。

二是明确内容。密切结合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以强烈的政治敏感性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瞄准社会热点、难点、焦点、盲点,及时发现、认真梳理相关单位、部门在制度上、管理中带有全局性、普通性的问题和漏洞,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三是明确流程。发现全局性、普遍性问题后,首先由部门责任有关人员认真调查研究,按要求写出合理化建议,报分管副院长审核,由院长最后签发。经院长签发的合理化建议,由研究室统一对外报送。

四是明确任务。发动全院干警,所有部门均有任务。主要业务庭每季度1篇,全年完成4篇合理化建议。立案、审监、审管和司法行政部门每半年1篇,全年完成2篇合理化建议。

五是明确要求。充分认识到合理化建议活动是全院的重点工作、亮点工作,是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扩大法院影响、提升法院形象的有效途径。把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既要有问题罗列、又要有原因分析、更要有对策措施,并且字数要确保在1000字以上。将合理化建议列入本院的岗位目标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的部门,要实施扣分;对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部门,要实施加分。在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要实施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