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条措施为常州新北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提供更加有效司法保障
作者:辛苑 发布时间:2008-06-02 浏览次数:613
本网常州讯:为深入贯彻落实常州新北区(高新区)关于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高新区实现“六个突破”,打造成为全市创新创业的示范区、大型企业的密集区、现代服务业的增长区、生态环境的文明区和现代化的新城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我院出台了二十措施保障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为区域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效保障
1、依法严厉惩治犯罪。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等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的犯罪,特别是依法从快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重大和常发性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2、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新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新北区法治建设责任书》各项要求,强化青少年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大力开展法制宣传,重视涉诉信访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出现新的上访老户。
3、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妥善处理好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等涉及群众基本利益的案件,依法审理并妥善执行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利益的案件,优先审理和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以及追索抚养费、赡养费等案件,确保困难群众的合法利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
二、为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效保障
4、加强重点企业保障。围绕全区创新创业,从招商引入、立项建设、生产运行等全过程为重点企业发展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保障,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预控经营风险,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5、加强重点项目保障。切实抓好高品质园区建设的法律服务,全力配合做好电子园区、空港片区、薛家片区和综合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的拆迁腾地的司法保障,为园区集聚大项目、发展大产业、树立大品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6、加强重点工程保障。积极做好录安洲码头、西绕城高速公路、常泰高速公路、京沪高速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为我区在更大范围整合资源、配置要素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7、加强涉外案件审理。坚持平等保护,准确适用国际公约和涉外法律、政策,慎重审理案件,编发典型案例,扩大宣传效应,营造对外开放的优良司法环境,促进我区外向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8、依法维护金融安全。妥善及时审理金融案件,制裁违约行为,全面有效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区域金融机构的良性运行,为深化我区投融资平台建设,保障重点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需求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
三、为区域创新发展提供更加有效保障
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与区相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系,对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重点加强对软件园、动漫基地和其他新兴高技术产业、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切实提高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力。
10、创优人才集聚环境。聘请企业的人事经理、职工代表等相关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妥善化解人员劳动争议,用和谐的方式解决纠纷,留住人才,为我区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四、为区域功能和环境建设提供更加有效保障
11、积极配合拆迁改造。按照区委确定的把“城中村”的拆迁改造作为改善高新区整体形象的部署要求,依法积极稳妥做好拆迁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12、积极配合绿化建设。按照区委确定的“十大绿化”工程,对需要提供司法保障服务的,及时介入,积极配合,依法处置。
13、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妥善审理、执行涉及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积极运用司法手段制止破坏环境行为,促进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
五、为创优司法环境采取更加有效举措
14、落实便民诉讼措施。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建立健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诉调对接”工作,优化“人民调解窗口”建设。加强立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大诉讼指导力度,推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做法,方便当事人诉讼。大力推进巡回审判,积极开展“审务进社区”活动。推行法治指导员制度,深入基层,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送法进街道”、“送法进机关”、“送法进单位”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供司法服务。
15、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诉讼费缓减免的条件和标准,依法拓宽司法救助的范围,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进一步完善执行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16、完善人民陪审制度。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公开选任试点工作,制订出台《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若干意见》,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
六、为树立司法权威更加重视队伍建设
17、大力加强道德文化建设。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高法官思想政治和法律专业水平,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展示法院和法官良好的精神风貌。
18、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按照区委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重要标准,狠抓队伍作风建设,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公正、公信、高效、权威的良好形象。
19、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以创建规范化建设省级示范点为目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促进审判管理、法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20、大力加强廉政建设。在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四不为”的廉政建设机制的同时,以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司法监督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坚决杜绝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