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着力打造审判质效“精品工程”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08-04-08 浏览次数:623
本网徐州讯:为有效促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新沂法院着力打造“精品工程”助推和谐司法有效运行。
一是大力推行班子成员办案制度。该院规定,院长每年主审案件不少于5件,副院长不少于10件。并要求院领导必须新开庭、亲自调解、亲自撰写裁判文书。充分展示法院领导的业务能力,进一步发挥领导的榜样作用和辐射效应。
二是实行综合部门审判员挂庭办案。针对一线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状况,该院科学利用审判资源,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对综合部门中具有审判职称能够胜任审判工作的人员实行挂庭办案。该院要求参与办案的综合部门审判员,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每年办案不少于30件,并按照岗位目标考核标准,每季度兑现办案奖励。
三是进一步完善审委会的运作机制。设立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专业咨询小组,集中研讨疑难案件、探究法律适用、分析和讨论发改案件、及时总结审判经验,提高审委会运作成效,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实现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审判委员会真正发挥指导审判工作,助推审判工作有效提升。
四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该院在审判工作中着力培养、树立、弘扬一批先进典型,积极开展争创办案标兵、执行标兵、调解能手等活动,以先进典型鼓舞人、激励人,在全院形成勇争先进、敢为人先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