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在刚刚结束的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丹阳法院被江苏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这是继去年被省高院评为“优秀法院”后的又一殊荣,丹阳法院已连续两年受到省高院表彰。经过几年的发展,丹阳法院由一个普通的基层大院挤身全省一流法院的行列,走过了一个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多项业绩在全省范围内处于一流水平,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先后被确定为全省 “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和全省先进集体,并在全省法院系统行业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丹阳法院的整体发展取得了不错的进展,主要得益于法院目标定位合理、制度管理严格以及工作中心准确。定位决定作为,只有高点定位,才能更快发展,更好跨越。为更好地实现法院的可持续发展,丹阳法院先是提出建设基层强院的目标,并通过“制度强院、形象强院、实力强院、素质强院”的四强措施,成功的实现了“基层大院”向“基层强院”的转变。在实现强院工程的过程中,丹阳法院依托制度建设,强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先后制定、修改了40余项规章制度,内容涵概了审判业务管理、队伍管理、后勤保障等法院工作的全部。在健全制度的同时,丹阳法院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制度的保护、激励和规范效能,执行制度逐步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全院形成了争先创优、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涌现了一大批受到上级法院和上级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五年来,先后有13个部门和16人受到省级表彰,27个部门和61人受到镇江市级表彰,6个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1人荣立一等功,10人荣立三等功。法院的中心工作始终是审判和执行工作,近年来,丹阳法院紧紧围绕这个中心,着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坚持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人民,服务市委发展大局。据统计,过去五年,丹阳法院审执结案件27696件,判决刑事犯罪分子4144名,解决商事案件争议标的8亿余元,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44件,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434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77万余元,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

党的十七大召开以后,丹阳法院又提出要在全省一流法院的基础上,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主题,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大局,全面提升法院的司法能力,昂首阔步,向全国一流法院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