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多方联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作者:沙友飞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08-02-27 浏览次数:558
本网南通讯:近日,南通市政法委、南通中院、司法局联合在市新城桥司法所召开了社区矫正对象减刑宣告大会,南通中院法官当场宣告为丁某、毛某两名社会矫正对象各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使到会的社区矫正人员都受到了一次心灵的震撼。
近年来,南通中院以矫正减刑为切入点,与公安、检察、司法形成联动工作机制,指导、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的和谐改造。2007年3月,该院通过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发现崇川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制度比较健全,成立了区、镇(街道)、村(居)矫正三级网络,形成了专职社工为主体,以社会志愿者为辅助的两级社区矫正队伍,建立了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日常矫正管理工作规范、完善。该院为进一步发挥法院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通过多次沟通与会商,决定确定以新城桥司法所为社区服务基地,开展社区矫正对接试点。该院从审判人员遴选了具有丰富审判工作经验的审判人员和具备诉讼法专业背景的审判人员,组成专题课题组。他们在发现目前行政奖惩对矫正对象的激励、指导作用有限、而与之配套的司法奖惩机制还存在空白、当前社区矫正司法奖励机制存在较为突出的矛盾后,课题组迎难而上,针对突出问题展开调研,并且提出了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计划。他们指导社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公开听证制度,确保矫正评价体系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缓刑减刑案件的标准,对报送的减刑案件的审理坚持做到材料不少、程序不减、突出质量、体现效果,既使社区矫正人员通过减刑受到教育,又激励其他社区矫正人员努力改造,争取好的表现,以求减刑。
在开展社区矫正的过程中,该院还与其他的矫正机构建立了“矫正帮教”、“法制辅导”、“定期回访”例会制度,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动态及个案情况,为矫正工作出谋划策,防止社区矫正人员又犯新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