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采取十项举措联络人大代表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08-01-24 浏览次数:692
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采取十项举措,把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代表联络作为改进工作、公正司法的动力,形成了多渠道、全方位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制度,有力地推动了法院的各项工作,在人大与法院之间架设起一道沟通联络的桥梁。
大丰法院的十项举措:一是向每一位市人大代表发出联络信,告知法院办公室督查联络工作人员的通讯方式,保证代表与法院联系渠道的畅通,随时听取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二是制定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制度,对社会影响面广、案情重大或代表议案和建议涉及的案件需要开庭时,均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庭审旁听;三是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现场执行制度,使他们了解和理解执行难,从而呼吁社会各界支持法院工作;四是向人大代表赠阅该院编发的《鹿乡法院》图册和《大丰法苑》内刊,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了解法院工作,掌握审判工作的新情况,从而便于其更好地行驶监督权;五是建立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重大工作事项制度,及时向其抄送各种信息;六是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审判委员会,使他们了解法院审理的疑难案件和难执行的案件;七是设立人大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制度,通过代表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审判人员的意见、要求和希望,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八是修改完善现有规章制度,实现代表建议、批评等办理全流程微机管理,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做到定时、定点、定位,保证办理工作的准确、及时;九是对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结果以当面递交材料,当面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以便得到代表的理解;十是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代表法》,以提高全院的代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