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四项措施做好清明节安保工作
作者:王加冠 周而辉 发布时间:2012-03-31 浏览次数:509
清明节将至,盐城市响水法院未雨绸缪以安全意识和制度落实为切入点,早谋划、早部署,多措并举强化节前安保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强化安全保卫意识。要求全院干警立足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确保节日期间法院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杜绝私用公车扫墓。清明节期间所有车辆必须归位停放整齐,严禁公车私用。实行公车管理领导负责制,私用公车进行扫墓的,严格追究领导及用车人的责任。
做好档案保密工作。要求全院干警在节日期间慎言、慎行,不得泄露案件机密。对已审结的案件案卷要及时归档,未审结的案件卷宗要妥善保管,避免卷宗材料丢失和发生其它泄密现象。
完善各项安保措施。要求把安检室、立案大厅,审判法庭做为防范重点,仔细排查消防及各项安全设施,法警队制定并落实安检措施,并加大重点部门的警力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