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加大民事案件审限力度严把“三关”促和谐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08-01-04 浏览次数:705
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规范民事案件的和解调解扣除审限,根据省高院有关规定,新沂法院不断加大民事案件审限力度,严把“三关”促和谐。
一是严把审批关。要求分管院长、庭长,对于案件是否必须启动这一制度进行严格审查,不允许审判人员利用调解扣除审限制度规避审限。
二是把好启动关。要求全院民事审判人员严格遵照通知的启动条件,保障当事人的程序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是把好审查关。该院要求审管办工作人员从扣除审限的的启动形式、程序、审批权限、次数、期限等方面对和解和调解扣除审限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