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五个到位”力促农村和谐
作者:徐明成 发布时间:2007-12-21 浏览次数:769
本网淮安讯:淮阴法院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重视调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涉农案件调解力度,努力化解民事纠纷。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出台强化审判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规范性意见,要求全院干警贯彻“多调少判”的理念,切忌一判了之。
二是行动措施到位。在“庭前、庭中、庭后”三个环节加强诉讼调解工作,不放过任何调解成功的可能。
三是调解方法到位。针对不同的案件,对症下药,找准切入点,分别采取“亲情感召”、“基层组织参与”、“上门调解”等方法,反复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力促当事人达成协议。
四是 指导民调到位。该院四个人民法庭在审理案件的同时,精心指导民调工作,并注重和民调组织的协调配合,积极构建网络,形成调解合力,使民间纠纷和可能发生的涉法上访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当地。
五是奖惩措施到位。该院把案件调解率分别纳入目标管理责任状和干警业绩考评办法,作为单位和个人在年终考评奖惩的依据之一。
通过上述措施,该院今年审结的涉农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1.2%,比去年上升了11.6%;群众来信来访、申请再审也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