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法院在判决书后附法官“醒”语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作者: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10-23 浏览次数:847
本网南京讯:日前,南京江宁法院江宁法庭法官在处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在判决书后附法官“醒”语,进行判后释法,使一起有可能涉诉上访案件的当事人服判息诉。
承办法官在制作本案判决书时,对本案的审理过程及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中的表现进行了梳理,认为如简单一判了事,势必导致当事人矛盾激化,引起涉诉上访事件。为使当事人服判息诉,针对今后当事人遇到纠纷时,怀有的心态、如何正确处理矛盾这一新的课题,承办人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制作判决书的同时,将法官“醒”语附在判决书后一并送达当事人。该法官“醒”语,既从事件的缘由、过程及后果来深刻剖析当事人双方当时的心态、所采取的不当措施及由此产生的矛盾,也详细分析了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的出现,显示了人们的急躁心态与个性的张扬。该“醒”语告知双方:社会和谐需要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谅解、互相包容,只有遇事平心静气,懂得换位思考、尊重他人,才能有效避免各种矛盾纠纷,和谐共处。同时法官还告诫双方,本案虽以一审判决暂告一段落,但是双方矛盾并未结束,期望双方今后以长远的眼光、宽阔的胸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和平解决彼此的纷争。最后,“醒”语呼吁双方从细微处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遵纪守法,为共建和谐社会尽一份自己的努力。
此案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且被告陈某表示将尽快履行判决所确定的赔偿款。至此,一起可能上诉、上访、矛盾激化的案件得到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