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解积怨 邻里再现笑颜
作者:王臻 发布时间:2007-10-09 浏览次数:787
本网无锡讯:一对老邻居因为一堵共用墙而对簿公堂,互不相让。惠山法院洛社法庭的法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和谐理性的方式,精调细疏,说理讲法,稳妥化解了纷争,使一起棘手的相邻权纠纷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原告倪某是洛社某村的村民,不久前,其来到洛社法庭起诉自己的邻居张某,要求张某赔付两家共用墙的补贴费3500元,并认为张某的房屋导致自家房屋漏水,要求张某出资做防水处理。张某在接到法院的应诉材料后不甘示弱,立即提起了反诉,认为倪某未经自己同意加高房屋,侵占了自己
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多年邻居,不论诉讼结果如何,今后还是要长期为邻,时有碰面,如果简单下判将会使双方之间的矛盾和误解不断加深,邻里关系不断恶化。为此,承办法官没有马上开庭审理,而是先后到国土部门、建设部门以及村委、村民小组等多个地方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走访调查工作,充分了解和获悉了当地农村房屋建造方式尤其是墙体的结构和材料、即时的辅料及人工价格等情况,并详细了解了处理相同纠纷的农村民俗,为案件的调解和说服工作做好充分准备。随后,承办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晓明利害关系,分析乡规民俗,耐心说服劝导。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倪某和张某一致意识到要以和谐相处为目标,以方便困难解决为原则才能很好地解决纷争。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张某补贴倪某墙体使用费,各自做好防水处理的和解协议。在庭前交换证据的当天,倪某和张某均撤回了起诉和反诉,交接了相关款项,这对老邻居多年的积怨得到了化解,都露出了开心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