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注重审执人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的统一,注重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统一、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从提高执法水平打造高质量案件入手,规范司法行为,从而带动了该院的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制定实施奖励制度,对在案件质量评比、优秀裁判文书评比、观摩庭审考评、调解竞赛、执行竞赛等各项业务技能考评中,细化各项考核指标来规范审判工作,打破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都一样的做法。加大对案件承办人的奖励力度,并将成绩记录个人业绩档案,作为晋级、晋职的优先条件,有力地推动了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开展。

加大案件的审判监督力度,规范立案、审判、执行程序,杜绝超审限案件,控制案件结案后的归档期限。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建立由审监庭对全部案件进行常规评查和审判委员会对发回、改判案件重点评查相结合的质量评查体系,另外还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并对发改原因具体分析,逐案通报。同时严格错案追究制度,对上级法院发回改判及本院审判监督程序发现认定的错案和对案件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信访情况,经查核实后,对确有责任的人员,取消当年评优资格。严格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变卖、评估、拍卖和司法强制措施的审批,堵塞审判执行漏洞,规范细节,对容易发生问题的行为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