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加大巡回审判力度
作者:鹿海彬 发布时间:2007-09-11 浏览次数:1132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从设立巡回审判点、强化庭审功能入手,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以有效的办法及时定纷止争,切实减少群众诉累,深受基层人民群众的欢迎。
一是设立巡回审判点。该院先后在没有设置中心法庭的乡镇设立了22个巡回审判联系点,为了规范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还专门制定了《巡回审判工作制度》,对预约立案、开庭公示等作了详细规定。固定日期、固定人员到各巡回办案点收案、审案、接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依法扩大巡回审判范围。对涉及赡养、抚养、扶养、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纠纷、以及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适用巡回审理方式,同时对当事人因农忙、交通或健康状况等原因到人民法庭参加诉讼确有困难的案件也采用巡回审理方式。
三是强化巡回审判功能发挥 。在巡回审判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的作用,实行“诉调对接”,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在巡回审理期间,做到快审快结,能当庭调解的尽量当庭调解,能当庭宣判的尽量当庭宣判,缩短巡回办案周期长,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搞好延伸服务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巡回审判这种方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巡回审判时, 开庭让群众旁听,通过向双方当事人讲法律,讲政策,达到既审结案件,又教育了群众的社会效果,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审判效果,有力促进辖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