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全面提升司法权威,树立公正司法形象,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徐州”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根据徐州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规范化等活动的开展,徐州中院制定出台《关于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是实现全市发展战略目标,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客观需要,是市委、市政府建设“高效、法治、廉洁”机关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建设“小康徐州、实力徐州、和谐徐州”的必然要求,也是树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形象的重要手段,全体干警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积极投入活动的开展。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全力实现市委、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机关效能、改善服务质量”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着力在全市法院机关营造“公正、高效”的良好作风。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坚决扭转法院内部存在的不良风气,消除阻碍法院工作发展的不利因素,努力在全市法院形成一种浩然正气,使得干警的服务意识、效能意识、规范意识和节约意识显著增强。

《意见》规定了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审判公开,丰富审判公开内容,搭建审判公开载体,规范审判公开形式,确保审判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改革,转变作风,增强审判工作社会效果,确保审判执行优质高效。要健全科学考核机制,强化对中层部门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完善法官业绩考核制度,严格过错责任追究,树立鲜明的工作导向。要强化审判监督,完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意见》规定了活动的具体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徐州中院成立“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欣同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戚志华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挂靠在纪检监察室,由涂国仁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全体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联络,信息报送,调度协调等日常工作。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宣传处要积极策划,在新闻载体设立“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专栏,开展大篇幅、高密度宣传,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体干警讲效能、促效能的浓厚氛围。三是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建立检查通报制度,活动领导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做好检查通报工作;完善思想教育制度,政治部要抓好干警理念教育,做好规范干警日常行为工作;健全日常考核制度,各部门要积极参与,高度重视,严格职业行为,自觉强化效能意识,全力推进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