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继中院徐清宇院长对信息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后,中院吴海龙副院长再次对信息工作作出批示。日前,亭湖法院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学习两位领导批示精神,并决心以批示精神为引领,化压力为动力,尽快摆脱当前信息、宣传调研三项工作被动局面。

一、畅通网络联动。建立健全大调研、大宣传、大信息格局,明确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在读法律硕士的研究生干警为调研骨干,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三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内勤为全院宣传信息工作联络员,信息工作人员通过挂庭办案,主动深入业务部门,挖掘信息源,帮助、指导各部门做好调研宣传信息工作。

二、瞄准目标定位。该院党组经过研究,将全年信息、宣传、调研三项工作定位在全市前三位,并据此制定任务分解表,将下阶段三项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全院各部门,明确各部门应报送的信息数和要发表的宣传、调研文章数。为确保目标实现,将“比调研信息宣传能力” 作为该院开展的“学、比、赶、超”百日竞赛活动内容之一。同时,为办公室配齐配强专职信息员、专职宣传员,以推动三项工作确有突破。

三、推行成果通报。为及时掌握全院三项工作进度,督促任务落实,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下一阶段,该院将继续推行并加强调研文章、宣传报道录用情况和信息采用情况定期通报制,办公室负责每月通报一次各部门和个人调研文章、宣传报道录用情况及信息的采用情况。

四、落实考核奖惩。将调研宣传信息工作任务纳入各部门和个人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将三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与部门、个人评先评优相挂钩。干部晋级晋职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任优秀调研宣传信息工作人员。重新修订《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意见》,加大对高质量的精品调研宣传信息成果的奖励力度,调动广大干警参与三项工作自觉性和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