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邀请妇联参与婚姻家庭案件调解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7-08-30 浏览次数:898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不断拓宽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方法和途径,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积极邀请妇联参与婚姻家庭案件调解,取得明显成效。今年截至
一是规范管理。专门制定了《关于邀请妇联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实施意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规范开展工作。为了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该院将邀请妇联干部参与婚姻家庭案件调解纳入各业务庭年终目标考核的内容。二是专门选聘了妇联组织特邀调解员。该院分别从妇联组织选聘了一定数量的特邀调解员参加调解工作,并向他们颁发了聘书,明确责任义务。三是提供条件,方便参与案件调解。工作中,办案法官提供一切方便让特邀调解员充分了解案情,同时列出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条文帮助他们熟悉相关法律条文,对案件的处理形成自己的初步见解。在参与中,法官与与特邀调解员共同审理,共同分析案情,共同研究处理意见,共同做好对当事人的教育帮助、说服疏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