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落实“四项制度”强抓审判管理
作者:单文祥 发布时间:2007-08-28 浏览次数:687
本网盐城讯:响水法院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在一系列制度的落实中重点突出四项制度:
一是预警制度。设置案件排期审结表,由立案庭负责监督,对较长时间未审结的案件,在结案日届满前30天,每周两次向承办人发出催办通知,前10天网上红字警示。过去是当事人追着法官尽快结案,现在是法官催着当事人到庭诉讼。
二是定期会办制度。每月召开院务会,必定研究审判管理工作,由分管审判管理副院长通报审判运行情况,各部门负责人上一月度审判工作,以及针对存在问题将要采取的措施。
三是督办制度。对重点案件,实行院领导挂钩制度,由分管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参与案件的办理。今年以来,由分管院长参与办理的审理、执行案件就达到80多件。
四是实行案件报结登记制度。凡是审判人员在网上报结的案件,均要到审管办进行书面登记,进行审核确认,防止虚假报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