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赌博 业务员挪用公司货款近500万元
作者: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03-29 浏览次数:275
二十八岁的乔盛有着另同龄人十分羡慕的生活,一份大型企业的稳定工作,七八万年薪,一个漂亮娴熟的妻子,一个刚出生的大胖儿子。在无锡某大型企业工作已经快六年了,乔盛从一个普通的员工成长为资深业务员,最近领导还表示将要升他为业务经理,事业上的步步高升、生活上的美满幸福使得乔盛参加同学聚会时经常被别人称为“受上天眷顾的宠儿”,但是如今,这位宠儿却站在刑事法庭的被告栏中,他的家人坐在旁听席上默默流着眼泪。
初入赌场 不能自拔
这都要从一年前说起,乔盛在和朋友去香港游玩的时候顺道来到了澳门,在这个金碧辉煌的赌博圣地,乔盛也和其他人一样押了几把。回家后,乔盛再也不能满足于平日里的麻将、斗地主等娱乐了,澳门赌场的奢华和刺激一直浮现在他的脑海中,于是时隔一个月,乔盛带着5万元本钱再次去了澳门,而这次的目的只有一个——赌钱。一开始,这个宠儿仍拥有着上天的眷顾,5万元的本钱变成了8万元,于是他越来越兴奋,越赌越大,但是这时幸运离开了,乔盛很快把本钱全部输光了。
为筹赌资 瞄上货款
在回家的路上,乔盛十分懊恼,但是他懊恼的不是自己的赌博行为,而是没有更多的本钱去翻本。为了给自己筹得更多的赌资,乔盛把目光盯上了工作中接触的业务单位。作为业务员,他经常需要与客户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接触货款,虽然公司内部有规定,客户支付的现金必须汇至公司指定帐户,不能汇到业务员的个人银行卡上,业务员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也应当及时交到公司,但是在凭借多年与数家业务单位的交情,乔盛很轻易就哄得业务单位将货款直接打到自己的银行卡上,同时他还拿着收到的银行汇票找黑市进行贴现换取现金。就这样,乔盛多次奔赴澳门进行赌博,从最初的几万元一把赌注,到十万一把、二十万一把,赌注越下越大,输光了回来继续挪用业务单位的货款,乔盛心中一直存在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下一次,下一次我就能把本钱全部赢回来了!在短短二三个月的时间,乔盛共挪用公司货款近500万元!
东窗事发 始知祸大
转眼间,业务单位支付的货款到了发货的最后期限,业务单位也将与公司进行对账。这下乔盛知道事情要穿帮了,面对着几百万的缺口,他一下子崩溃了,自己哪来这多钱还啊!无奈之下只能向公司坦白。公司很快报了警,曾经的天之骄子沦为了阶下囚。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以挪用资金罪判处乔盛有期徒刑六年。
【法官说法】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从事非法活动的,就应当承担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关刑责。本案中,乔盛为了赌博挪用公司资金近500万元,受到了法律的严肃处理,从中我们不仅看到了一个美好人生因无法抵挡诱惑而被破坏的深刻教训,也应当注意到作为企业,应当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尽可能避免因管理疏忽而导致资金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