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机制,通过“五纳入”,有力地保证了教育效果。

该院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年度计划、纳入制度约束、纳入专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纳入考评范围。在制定年度计划时,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日常政治教育,每月安排23次集中教育。制定下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台帐。在政治处指定1人专门负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计划、组织、实施与管理。平时,要求每名干警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际工作,突出公平正义、司法为民重点。结合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果转化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评》,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失误、造成一定影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以奖优罚劣促使每名干警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