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网恋引起的诈骗钱财案件,被告人方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情回放

2018年5月,赵女士在一交友QQ群中认识了小方,虽然两人年龄相差16岁,但却相谈甚欢,小方在聊天中透露自己是离异单身状态,不仅坐拥多套房产,还是知名会所的股东。随后,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发展成“情人”关系。交往过程中,小方不仅驾驶宝马车带着赵女士出入娱乐场所,还带着赵女士去参观自家房产,至此赵女士对于方某“高富帅”的身份深信不疑。

可好景不长,2018年8月起,小方开始以各种理由向赵女士借钱,一会儿称自己需要入股新会所,一会儿称自己酒驾需要打点,一会儿又称想要资金去澳门赌场放高利贷。本身并不富裕的赵女士本想拒绝小方的借款请求,小方却告诉赵女士可以通过微粒贷、蚂蚁借呗等筹措资金,甚至介绍赵女士去小贷公司借款。

不足两月的时间,赵女士竟向小方转账上百万元,虽小方后向赵女士出具了借条,可并未归还借款。而后,赵女士去了小方“持股”的会所催讨借款,却被告知小方并非会所股东,仅为普通员工。更晴天霹雳的是,赵女士收到了一条微信好友添加申请,备注显示为小方的爱人,对方不仅发来了小方与其的结婚证照片,还告诉赵女士小方一直嗜赌,宝马车与房产均为租赁,并非小方自己所有。此时,赵女士才知道自己受骗,遂向警方报警。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8月至10月间,被告人方某虚构其拥有房产的事实,编造多种理由,向被害人赵女士借款五十余万元,后钱款被方某通过网络赌博、赴澳门赌博等途径挥霍殆尽,无力偿还。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赵女士称:“方某还骗我说我俩被拍了裸照需要处理,另外向我借了50多万元,我认为这是敲诈,希望法院一并处理。”

方某的代理律师称,对诈骗罪的罪名没有异议,对犯罪金额有异议,部分指控犯罪金额属于证据不足。案发前被告人已向赵女士出具借条,且大部分理由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属于普通民事法律关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用于挥霍,且无力偿还,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继续退赔尚未追缴的赃款人民币三十九万一千元,发还被害人赵女士。至于被害人陈述关于敲诈的意见,现有证据仅被害人陈述,无其他客观证据印证,定罪证据不足,故不予采信。

法官连线

近年来,网络婚恋交友引发的诈骗案件层出不穷,其实这类网络诈骗的套路并不复杂,网络骗子往往会营造出自身经济条件优越的假象,再以各种理由向被害人提出借款请求,被害人则深陷其中难以察觉,导致个人财产遭受损失。在此,提醒广大网民朋友“网恋有风险,涉财需谨慎”,在使用网络社交平台交友时,应当提高自身防诈骗意识,谨慎甄别对方身份,不能仅凭双方的短暂相处,就答应对方提出的钱财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