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俗话讲“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近日,启东法院即审理了一起夫妻遇难两分飞的离婚案。

过某与黄某曾是一对令人羡慕的恩爱夫妻,但自去年开始,黄某屡感身体不适,沉默寡言,就医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此后,夫妻间交流日渐减少,就医压力日渐加重,过某对此情况渐生不满,于是耐不住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原、被告结婚十多年,婚后一段时间的感情尚可。原告因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而要求起诉离婚已违背了夫妻间相互抚养的义务,不具有正当性。鉴于原告目前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破裂,故法院最后判决不准过某和黄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