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367日,宜兴法院对一起劫夺被押解人员案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公开审理,此案在江苏省内属首例。涉案人员6,其中被告人朱国强、朱幼君、余治平、马文斌、蒋云霞以劫夺被押解人员罪被起诉,被告人薛建兵以窝藏罪被起诉。而被劫的薛平峰以脱逃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受到起诉。

此案由宜兴法院刑庭庭长郑东、审判员邹亚鹏、潘明星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郑东担任审判长,邹亚鹏主审此案。为了本案审理顺利进行,该院在人员、车辆、法庭布置上做了精心安排,确保开庭的顺利进行。

在法庭上,对劫夺被押解人员案,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为:2006912日凌晨2许,宜兴市公安局和桥派出所抓获了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被告人薛平峰,审查后决定对其刑事拘留送宜兴市看守所羁押。被告人朱国强得知后决定在被告人薛平峰被押解至宜兴市看守所途中进行劫夺。为此,被告人朱国强安排被告人蒋云霞、马文斌等人至和桥派出所打探消息,弄清和桥派出所押解被告人薛平峰的人员、时间及车辆号码等情况,并让被告人蒋云霞、马文斌寻机通知被告人薛平峰,让被告人薛平峰在押解途中以需小便为由下车逃跑,到时会有人接应;同时,被告人朱国强又安排被告人朱幼君、余治平纠集了王建忠、柴淘康等人(均另案处理),调集车辆,尾随押解车辆,接应被告人薛平峰逃跑。当日下午1730分许,和桥派出所两民警驾驶警车押解被告人薛平峰从和桥派出所开往宜兴市看守所。在宜漕公路屺亭段,被告人薛平峰以急需小便为由下车带铐逃窜,民警上前抓捕时,被告人朱国强安排的接应人员对民警进行拦截和殴打,将被告人薛平峰强行劫走,一民警被殴打受伤。2006914日晚上,被告人薛平峰要求被告人薛建兵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被告人薛建兵当晚将被告人薛平峰送至武进区寨桥镇藏匿,并资助被告人薛平峰人民币500元。2006917日下午,被告人薛建兵为被告人薛平峰提供衣服等生活用品过程中,被告人薛建兵、薛平峰被公安机关一并抓获。

6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对所犯罪行均予以认罪。

此案备受关注,当天,多家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