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为司法服务的重中之重,大力实施“法制校园”工程,依法预防校园暴力事件和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发生。

 

该院与全县10多所学校密切配合,通过校园现场开庭、法制教育报告会、法院开放日、女法官校园走访、法律心理咨询等形式,不断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自2009年以来,该院到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26次,受教育师生15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解答法律、心理咨询362人次,对做好青少年司法保护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