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与检察院联手建立小额速裁申诉处理机制
作者:陈希 发布时间:2012-03-29 浏览次数:521
近日,东台法院与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推行小额速裁程序当事人申诉案件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东台法院系最高法院小额速裁试点单位。2012年,该院正式成立速裁庭。经过试运行,小额速裁呈现出程序简便、方便当事人等特点。为确保小额速裁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当事人不因程序简化而弱化申诉权利,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东台法院与检察院联合制定上述规定。
该《实施意见》对当事人适用小额速裁程序的裁判不服后申诉,审判监督庭审查后驳回当事人申诉后的救济方式和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方便当事人的同时,更体现了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实施意见》对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速裁审判庭、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的规范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