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法院要求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做到“四见成效”
作者:杨波 发布时间:2010-01-27 浏览次数:261
本网泰州讯:兴化法院在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活动过程中,结合自身实际,要求在四个方面见成效。
一是立足本职工作,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上见成效。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召开专题研讨、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强化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的审查,错案责任的倒查及案件审限的监督等形式,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二是加强廉政意识,在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上见成效。狠抓干警廉政教育,加强干警忠于职守、秉公办案的意识。结合“五个严禁”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增加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拓宽接受监督渠道,确保干警的不廉洁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
三是加强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上见成效。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真心关爱群众,在司法为民、司法护民上见成效。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法院与群众的关系,真心关爱群众特别是农民工、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拓宽司法便民渠道,大力推进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提高司法服务效能。加强司法救助力度,保障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