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本是手足情 妯娌斗殴实不该
作者:徐炳荣 发布时间:2010-01-27 浏览次数:458
本网南通讯: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妯娌俩本应和睦相处,互相帮助,然而她们却为耕种婆母的一小块承包地争吵不休,殴斗中刘某受伤,刘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近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系妯娌关系,兄弟两家本应和睦相处,相互尊重,但相互间却为交换耕种母亲承包地发生争执。被告家阻止原告家耕种,互不相让,原、被告互相扭打,致原告倒地受伤,对原告的损害结果被告负有主要过错责任,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原告在发现被告与原告丈夫抢夺淘箩时没有采取妥善的办法息事宁人,而是参与抢夺,继而与被告互扭互打,原告在纠纷中也有一定的过错,对自己的损害结果负有次要责任,应相应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刘某经济损失2.6万元中的1.5万元,原告自负损失1万余元。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原、被告为自己的不理智行为都付出了代价,均悔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