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法院“三个结合”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提升法官能力
作者:朱正明 发布时间:2010-01-26 浏览次数:298
本网苏州讯:吴江法院在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过程中,做到“三个结合”,引导全院干警争做“三善于”法官,以此提升法官能力和办案水平。
一是与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学出好氛围。学习陈燕萍以人为本的核心观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公正高效地处理每一起案件、化解每一起纠纷。学会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用真心、真情去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社会评价、经得起法律衡量。二是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学出高境界。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快捷的诉讼服务,集中精力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三是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学出真实效。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积极运用调解、协调方法妥善处理各类纠纷。
通过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争当善于倾听群众心声的法官。把社情民意作为执法办案的基础,在群众的诉求面前既要放得下架子,在倾听中化解群众的怨气,又要耐得住性子,在倾听中抓住矛盾的症结。既能在审判庭上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说法释理,又能在田野乡间用群众接受的方式说服感化。争当善于化解群众矛盾的法官。把“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胜败皆明”作为自己的办案目标,将调解工作贯彻到审判流程的每一环节,做到既有群众的立场,又有司法的原则,用爱心、耐心和真心来寻求情与法的最佳结合,不断提升分析矛盾、寻找对策与化解纠纷的能力。争当善于弘扬社会正义的法官。树立良好的法官职业道德,做到不为金钱所惑,不为人情所动,立足本职工作,公开、公正地审理好每一件案件,弘扬社会正义,守护传统道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司法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