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开展学习陈燕萍活动坚持五轮驱动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作者:伍晓伟 发布时间:2010-01-26 浏览次数:293
本网淮安讯:连日来,金湖法院组织干警认真开展学习陈燕萍活动,并联系本院实际,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五轮驱动,从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抓起,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巩固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强化诉服中心的服务功能。切实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便民、利民、为民、亲民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能配置,优化组合,分工负责,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真正做到来访有人接、案子有人收、诉讼有人引、风险有人提、材料有人转、困难有人帮、疑惑有人答、矛盾有人调,为来访来诉来询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促进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
发挥调解窗口的调解功能。07年该院在全市法院率先创建“人民调解窗口”,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团组织、乡镇调解中心等单位中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作为“窗口”人民调解员,协助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通过三年来已累计接待当事人580多人次,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00余起,协助法院诉讼调解民事纠纷案件46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该院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窗口”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注重调判结合的修复功能。坚持调解优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实行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全力调解、全心调解,因案而异,把握时机,做到庭上与庭下相结合、开庭与就地相结合、正面调解与多角度做工作相结合,在调解中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修复其因矛盾纠纷而缺失的和谐关系,实现案结事了。
推进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的对接功能。建立健全以法庭为中心,辖区内各镇调解中心、各村(居)调解委员会、各组调解员为成员的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坚持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专业性调解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形成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共同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对矛盾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完善审判绩效综合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涉诉矛盾纠纷化解评价考核机制,将调撤率、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申诉信访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执行申诉率等重点指标纳入法官审判绩效综合考评体系,引导广大法官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促进案结事了、解决实际问题上,提高审判质效,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