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法院案件评查促行政审判质量
作者:顾建兵 殷勤 发布时间:2012-03-29 浏览次数:544
3月26日,南通中院在全市法院通报了2011年度行政案件集中评查结果。对在评查中发现的36个问题或瑕疵,该院行政庭逐案进行了书面通报,并发出评查建议书,督促相关法院迅速整改。
几年前,一起因法律文书表述不妥当引发的上访案件促使该院痛下决心,要以增强透明度和说理性为重点,狠抓裁判文书的规范,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2008年初,该院制定了《行政案件办案质量评查办法》、《行政案件办案质量评查标准》等四项制度,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动保障、房屋登记、环境保护等民生案件纳入重点评查范围,确立了办案时限、审判程序、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卷宗装订等六大评查标准,并实行百分制,发现一处不规范即扣除相应分值,作为法官年度工作评比的依据之一。据了解,从3月中旬开始,该院开展了2011年生效行政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活动。来自全市9个基层法院的15名一线资深法官组成评查组,共阅评案卷576册。
定期的行政案件评查加强了自身监督,有效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升。2009年以来,南通全市法院在全省行政案件法律文书评比中,两度荣获一等奖。2011年,南通全市法院行政案件被改判发回率仅为0.2%,居全省最低;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被最高法院誉为“独具特色的南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