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百分之一的和解希望,我们就要使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化解矛盾,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这是秦淮法院诉前调解室全体人员的心声。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叠加和凸显,在和谐成为主旋律的今天,柔性地解决纠纷成为化解社会矛盾、平息利益纷争的重要手段,南京秦淮法院提出“以人本情怀对待案件”的调解工作原则,将“调解优先”的理念在诉前调解中全面铺开。

建章立制  开启纷争解决新平台

为了建立人民法院调解工作与诉讼工作的良性运行机制,最大限度的方便当事人解决纷争的需求,该院建章立制,一是成立了院诉前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为调解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二是建立长效奖惩机制,将诉前调解成效纳入目标考核范畴,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实效性。三是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调解室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细化调解室案件流程、确定调解室受理案件范围等等,让诉前调解工作的运行有章可循随后,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活动连续出台,为调解优先思想的传播提供了丰沛的土壤,工作人员进行调解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也随之高涨,学调解、促和谐的良好司法氛围充溢着法院。

调解室成立伊始,诉前调解并不为当事人看好,不少当事人在填写《征求诉前调解意见书》时持怀疑和排斥态度,调解室的同志认真的为当事人介绍诉前调解的优势:一是有利于快速、彻底地解决纠纷;二是减轻当事人诉累,减少诉讼成本;三是有效消除当事人对抗,尽可能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如调解室受理的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原被告双方系对门邻居,为养宠物一事言语失和,殴打致伤,原告说双方数次通过当地居委会、派出所作工作都没有结果,法院调解也不可能有希望。受理此案当天,调解室同志即刻前往居委会和派出所了解该案处理细节,找准利益平衡点,做到对如何化解当事人怨气心中有数。第二天联系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耐心的劝解促使双方明了“邻里好、赛金宝”的道理,结合事先考虑好的调解方案,很快促成双方达成谅解,被告主动赔偿了原告的医药费并当即履行,原告也向被告表达了歉意,双方当天即握手言和,并对法院能够如此快捷、充满人情味的工作作风深表感谢!

在切实的制度保障下,诉前解工作室这一纠纷解决新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自20099月成立至今,共受理各类案件356件,调结案件187件,调解成功率高达52.3% 初步实现了诉前调解与立案、速裁、审判的无缝隙链接,最大限度的方便当事人解决纷争的需求,为大量纠纷的快调、快审、快结提供了有效途径,利用司法手段激活了社会的自我修复功能。

倾情为民  谱写人文关怀新篇章

为了实现“把调解工作提到审判前,把定纷止争提到工作源头,让诉前调解开出和谐之花,让调解室成为法院维稳前沿阵地”的目标,该院煞费苦心、审慎安排。一是精心选择调解室工作人员。2名审判人员由擅长调解工作、有丰富人生阅历和社会经验的资深法官担任,同时从陪审员中挑选三名作为人民调解员,他们均具有十年以上社区主任工作经验、有充沛的工作时间和高涨的工作热情,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调解能力,较强的人员配备为调解工作打下良好的根基。二是营造温馨的调解环境。为使调解工作取得最佳效果,该院设立了功能齐全、气氛温和、宽敞明亮的诉前调解室,倾力将诉前调解室打造成亲和、便民的场地,营造出温馨的诉讼环境,加上调解室同志温良宽厚的接待方式,让当事人一走进调解室,能够逐渐舒缓剑拔弩张的气氛,促使双方心平气和的接受调解,避免诉讼对抗,三是推行“观察、疏导、平衡、真心”八字调解方法。“观察”,即时刻注意捕捉可调解的任何时机;“疏导”,即及时化解双方怨气、平缓双方抵触情绪。“平衡”,即通过对整个纠纷的全程把握找准平衡双方利益的最佳方案;“真心”,即用耐心、公心、细心感化当事人,成为调解成功的“润滑剂”。

突出司法温情,体现人文关怀,是该院调解工作室的重要理念,调解室的同志也是用高度的责任感和浓浓的为民情感来诠释这一理念。所有涉老、相邻关系纠纷的案件都上门调解,让群众切身感到“司法为民”的温暖;不辞辛劳深入居委会、社区、单位或当事人家中就地化解纠纷,把调解工作送到当事人身边;中午、晚间、休息日、节假日都是调解人员的工作日,只要当事人有需要,他们随时为当事人服务;面对误解、责难,他们从不气馁,用自己的真心实意融化当事人心中的坚冰。在受理一起离婚纠纷中,女方不堪家庭暴力诉请离婚,调解员与男方联系,对方屡次在电话里侮辱谩骂,出口伤人,调解员努力平衡情绪,坚持不懈入情入理地做工作,终于感动了对方,男方后悔莫及,恳请法院帮助他挽救破碎的家庭,最终双方重归于好,男方多次致电法院表示感谢并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歉意。

调解室成立三个月以来,上门送达33次,上门调解47次,调解成功187件没有输赢的“和谐官司”,其中加班加点不计其数,辛苦艰劳无法言尽,但正如一名调解员所说:“虽然调解结案需要大量的精力,需要热心、恒心和诚心,但看到当事人消除误会、达成谅解、握手言和,苦啊累啊都不重要了”,全心全意为辖区群众服务,维护小家庭稳定,维护大社会有序,这是司法人员共同的追求。

着眼大局  注入服务发展新活力

该院要求诉前调解室不仅着眼于小,尽力化解每一起纠纷,还要具备大局观念,主动开拓工作思路,以快捷、高效、务实的诉前调解为企业排扰解难,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一是设立企业咨询员,由调解室法官兼任,通过走访、调研和法律咨询,帮助企业提高自我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堵塞管理漏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企业应诉的负累。二是尽力减少企业诉累,针对一些简单的劳动争议纠纷、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涉企纠纷等案件,在征询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及时由调解室进行调解,妥善解决纠纷,即时结案,避免了诉讼后开庭、送达、执行等程序,降低企业诉讼成本,节约企业诉讼精力。三是恢复友好合作关系,针对矛盾发生后企业之间或企业与相对人(如劳动者)之间已经被破坏的合作关系,调解室不仅满足于案结事了,更注重恢复性司法手段的运用,修复双方嫌隙,促使双方冰释前嫌,重新建立起信赖关系。

调解室同志时刻谨记肩上的重担,竭尽全力为化解企业纠纷出谋划策,为法院服务区域发展贡献力量。河南一家企业与南京一家公司因为一万元定金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开始南京这家公司对法院电话避而不解,对领取诉讼材料的通知置若罔闻,调解室同志上门送达,通过多方途径,了解到两家公司只是在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上发生了分歧,未到不能调和的地步,建议双方尽量通过调解解决问题,经过法院做工作,双方意识到为一万元上法庭,既浪费时间和金钱,又伤多年合作的感情,法官倾心为当事人着想的精神感动了当事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也折服了当事人,在法院的多次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共识,一份当事人相隔千里的电话协议形成,既解决了小额纠纷,更修补了双方的合作,达到双赢的效果,事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一再向法院致谢,并坚持要写表扬信投寄到报社。

调解室成立三个月,共处理涉企纠纷83件,提供法律服务51次,看似一行枯燥乏味的数字,却是调解室同志无数次辗转劳累的写照,是无数次反复调解的成果,体现了他们对社会发展的责任心,对法院“为人民司法,为大局司法”工作主题的切实践行。

不断探索   构建诉前调解新格局

本着“以人为本,和谐司法”的理念,该院诉前调解模式逐渐形成了一种稳定的解决纠纷渠道,为了更好的发挥诉前调解优势作用,该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努力构建科学完善的多元化纠纷诉前调解机制。一是建立诉前与相关调解组织联动调解的长效机制,将街道、社区、村委会、妇联、企业、工会、基层派出所引入诉前调解网络,充分运用一切有利调解的社会力量调处矛盾纠纷。二是充分发挥联合调解优势,对有可能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的纠纷,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实现各层次调解的有效衔接,发挥诉前调解网络的作用,运用包括法律、道德、伦理、情理在内的多元调解方式,发挥各自优势,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扩大诉前调解的实际效果。三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思路,调解室主动走进街道社区、乡镇村委、工厂企业,主动排查民间矛盾纠纷,开启诉前调解提前介入机制;将社会调解组织成员请进法院,发挥调解室法官的专业优势和民间调解员熟知社情民意的优势,相互学习,使来自法院以外的大众思维与司法的权威性、专业性形成有效互补,进一步改善调解工作的效果。

诉前调解联动机制虽然在起步阶段,其成效已经初步显现,调解网络已经开始发挥其快速反应、即时通报、协助调解的优势。在处理一起因打架伤人案中,双方各执一词、互相指责,又不能提出有力的证据证实自己的说法,调解室同志了解到该案已经过派出所协调,及时联系,在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调解室同志了解了案件发生的前因后果和双方当时的笔录,又通过当地居委会找到事件发生时的证人,为公允处理这起纠纷找到了依据,提出的解决方案合情合法,让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在派出所、社区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促使双方干戈化玉帛,纠纷圆满解决这起纠纷。

诉前调解联动网络,通过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将纠纷解决在诉前、诉外,更好地构建起家庭、邻里、交易方之间的和谐关系,该院将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不断健全完善这一机制。

“一花引来满园香”,经过三个多月的探索和实践,该院的诉前调解不但缓解了案件激增给法院带来的压力,提升了案件整体的调解撤诉率,节约了大量的诉讼资源,也降低了群众的诉讼成本、避免了诉累,在“定纷止争、利益平衡、促进和谐”等方面的功能越来越受到社会和群众的认可。该院张敏院长表示:“人民法院的政绩不仅仅在于审判了多少案件,法官的本职工作也不仅仅是坐堂问案,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期,如何消除涉法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是人民法院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在新的形势下,‘中国特色的ADR替代调解机制’即诉前调解,是案结事了的最好方式,是更高水平的审判,我们要致力于这一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让调解成为社会和谐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