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近几年来,宿城法院收案数每年以不低于20%的速度不断攀升,而全院干警总数始终维持在70人左右,“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案件质效和干警工作激情不可避免地受到了一定影响。为破解“案多人少”难题,该院在实际工作开展了以“提升案件质效、激发办案潜能”为主题的改革举措,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

一、打破庭室界限,坚持全员办案原则。一是科学界定各岗位职能。根据当前“案多人少”的实际现状,按照“一岗多责”的工作分配原则,对一些特殊岗位的工作职能进行重新界定,审监庭、审管办、鉴定科等参与办案,适当为一些有工作能力的人员再加担子,形成“满负荷”运转的工作良性循环,达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人员使用的最佳状态,全面提高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效率;二是全院重心向审判系统倾斜。要进一步改进领导工作作风,全面落实副院长(包括党组成员)带头开庭制度,变“浮”在上面为“沉”到下面,及时解决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减轻审判部门的压力。后勤系统内具有审判职称人员要及时充实到审判工作中,定期参加合议庭协助办案。

二、强化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量效率。一是利用网络对案件实行动态的流程管理,形成对全院案件审执工作的随时监督,并被确定为全省法院信息化促进规范化示范点;二是建立案件评查、审判管理与法官业绩“三位一体”的案件质效考评体系,强化案件质量与效率的落实,科学评价法官绩效;三是强化审判管理机构的职责,将审判质效分析、案件质量评查、行为规范督察和岗位目标考核的结果,每月向全院干警通报,加强审执工作的科学管理;四是通过疑难案件研讨、庭审全程监控、裁判文书和优秀案件评比等措施,保障和促进了全院案件审判质量的稳步提升。

三、推行量刑规范,促进刑事审判公正。制定了统一量刑规范文件,统一量刑尺度。要求审判人员严格按照量刑基准、要素确定应处的刑罚。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规范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庭审程序。庭审中注重查明量刑方面的事实和证据,法庭辩论时注重听取控辩双方对量刑的建议。加强裁判文书的量刑理由阐述,要求在裁判文书中对量刑的事实、理由予以具体说明。强化审判各环节的衔接,与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探讨协调量刑的事实、证据及程序,使量刑规范化工作在侦查、起诉以及判后帮教各环节能够得到相应配合。

四、实行繁简分流,提高民事诉讼效率。建立健全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除法律规定外,所有民事案件优先适用简易程序。严格控制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案件的数量,全年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7.5%。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的办案方式,进一步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进一步简化普通程序的相关环节,提高办案节奏。

五、注重审务公开,全面推行“阳光司法”。完善旁听制度,简化旁听审批程序,对于符合旁听条件的申请人,凭身份证直接参加旁听。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建立案件信息和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制度。推行公开鉴定制度,设立“摇号工作室”,采取随机选择方式确定鉴定拍卖机构。全年共受理503件鉴定案件,无一当事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