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作怪引来一场官司
作者:徐健 张亚松 发布时间:2010-01-19 浏览次数:447
本网南通讯:2008年11月,因一次交水费,让家住南通市港闸区怡园北村的业主陈某感到很惊讶,房屋长期空置,自己从未实际使用自来水,怎么半年多时间还有100元的水费?肯定是水表有问题,于是陈某联系了小区物业公司、自来水公司以及建筑质量监督站等单位排查原因,但前后历时8个月,未检查出原因在哪。后陈某又将此事向市建设局反映。去年7月,市建设局组织了多家单位召开协调会,由自来水公司采取在盲管处加装3只水龙头排尽盲管空气的办法,才解决了水表异动原是自来水管道内积存的空气所致。陈某认为这是开发商没有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所致,于是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流失水费、误工费、车旅费、房屋损失费等计10000多元。
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各持己见,原告认为被告开发商建的房屋质量有问题,才使自来水管的空气排不掉。被告开发商则认为水表自转是因为陈某房屋长期空关,供水管道末段没有安装水龙头致使管内积存的空气没有及时排出而造成的自然现象,不是房屋质量问题。后在法官几次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一次性给付1200元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