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项重点工作重在创新
作者:吴九江 发布时间:2010-01-15 浏览次数:1029
一项工作有创新,肯定会有新起色。反之,工作方法不创新,工作就很难有所突破;工作措施不创新,工作就难免要滑坡;工作制度不创新,不仅制度本身会“条文化”,流于形式,成为摆设,甚至会变成工作的桎梏和障碍。今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2010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把“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作为政法部门三项重点工作,是审视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对法院今后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基层法院如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笔者认为只有在法院工作中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大胆创新,才能在发挥审判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不辱使命。
强化责任意识
三项重点工作提出,毫无疑问,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的工作,是人民法院进一步履行审判服务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心工作,是引领各级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新跨越的新坐标、新起点。基层法院作为执法第一线,肩负着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调处纠纷、宣传法律等职责,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中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就其内容而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这一项重点工作的提出,明确法院要想更好的履行自身职能,就必须时刻注重把握社会矛盾的根源,从一切为民的高度出发,从矛盾纠纷的关键入手,高度重视每一起纠纷的处理,不断总结矛盾纠纷处置经验。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这一项重点工作的提出,为法院如何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如何逐步完善法院管理职能、如何整合审判资源、如何合理使用审判权协调好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如何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等一系列问题给出了正确答案,其重要性可想而知。而公正廉洁执法是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终极要求,也是人民法院长期追求的工作目标,提出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这项重点工作,其寓意不言自明。
当前,我国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与二十一世纪初相比较发生了较大变化,与计划经济时代更是有着天壤之别。一些过去没有的矛盾,现在冒了出来;一些过去有效的管理手段,现在很难奏效了;一些过去可以保证公正廉洁执法的制度,现在显得有些失灵了。也就是说,一些新问题出现了,一些老办法失灵了,一些老制度滞后了。在这种情况下,基层法院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就必须在坚持过去工作中好做法的同时,进一步从内容与形式上大胆创新,如果我们固步自封,拘泥于过去的习惯做法,轻者会贻误工作,重者会事与愿违,就会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中一筹莫展。
拓展创新内容
三项重点工作是法院当前或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其实质就是要求法院保障当事人在法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基层法院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就必须立足审判职能,围绕重点内容,加以创新和完善。首先在民商事审判中,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这里边需要做的创新就很多。如何在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等各个环节来开展调解工作,如何通过审判来促进人民内部和谐团结,如何通过法院工作来修复社会矛盾,同时,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开展协调工作,在执行工作中开展和谐执行工作,在这些工作中,各级法院法官都做了很好的尝试,诸如“三心”、“四全”、“五结合”等调解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这些经验做法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总结和创新。其次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实现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无缝对接”,如何与其它部门通力协作做好缓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如何开展好少年审判工作,如何立足审判工作开展好法制宣传,诸如此类的问题,各级法院应在以往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大胆推出新的方式方法。例如,有的法院在参与社会管理方面,大胆尝试社会法庭工作,积极利用社会法官调处简易纠纷,各方面反映良好,就不失是一个极好的例证。再次在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方面,各级法院都曾做出过很多探索,积累了一些好经验。但是,廉政制度还有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必要。比如,在增大法院工作公开度方面,如何开展典型案件网上直播工作,如何开展裁判文书向公众展示工作,如何让公众开放日形成制度并长期坚持下去,如何在法院工作中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如何开展司法与传媒的良性互动工作,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要我们是审时度势,拓展思路,以更加广阔的胸怀去接纳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用阳光来防腐拒变,确保廉洁。
落实重点措施
“三项重点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承前启后的坐标,为当前法院工作指明了正确的行动方向,势必会进一步促进人民法院事业的蓬勃发展。基层法院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落实,就必须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切实转变司法理念、调整司法政策、强化能动司法,具体应做到“七个坚持,七个确保”。一是坚持主动服务大局,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坚持社会矛盾化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坚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确保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四是坚持公正廉洁司法,确保提高司法公信度;五是坚持加强法院管理,确保执法工作规范化;六是坚持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提升法官素质;七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审判事业健康发展。
总之,创新是各项事业永葆青春的保证,也是人民法院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一大法宝。凡是宪法、法律、国家政策允许的做法,只要有助于三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基层法院都应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大胆地尝试,大胆创新,唯有如此,在落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我们才能披荆斩棘,争取更大的作为和成绩,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