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阊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成立
作者:周维明 王达雷 发布时间:2010-01-15 浏览次数:417
本网苏州讯:为凸显“司法为民”宗旨,
该中心为法院内设机构,隶属立案庭管理,是立案大厅的功能延伸。主设一个导诉台并配备一名导诉员,附设立案受理室、信访接待室、调解工作室、法律咨询室、法律援助室及法官会见室等。导诉员将为当事人提供涉诉事务及服务项目的引导、分配、直办与转接等“一站式”服务。
中心工作顺应“诉讼分层”理论,涵盖原有立案职能,整合前置审判、执行等法院各庭室相关职能,拓展延伸诉讼便民服务职能。宏观上覆盖三大项:诉讼服务职能、纠纷化解职能及案件分流职能。微观上涉及二十五小项:诉讼引导、诉讼指导、便民服务、法律咨询、材料收转、约见法官、司法救助、诉讼费结算、接待信访、主持调解、判后答疑及案件查询等。
苏州金阊法院院长姜玲指出,诉讼服务中心的成立将有效缓解诉讼爆炸,降低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真正实现“诉讼有人引、咨询有人应、案件有人立、法官有人找、材料有人转、疑惑有人解,上诉有人办”的司法为民新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