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平江法院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成功调处一起金额达110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件
作者:徐欢 发布时间:2010-01-15 浏览次数:507
该案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在第一时间召集原被告至法院了解情况并主持调解工作。原告情绪非常激动,认为被对方欺骗,协商无果后曾到被告家中砸门砸窗。了解到这一情况,承办法官对该案进行汇报后,分管院长亲自参与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经过法官细致耐心的做工作,原被告双方愿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被告表示愿意返还购房款100万元,但对于赔偿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存在很大的分歧。法官一方面对被告进行法律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违约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并督促被告筹集钱款,另一方面安抚原告急切的心情,说服原告给予被告筹款时间。最终,原告方作出让步,愿意接受被告返还购房款100万元及违约金10万元的调解方案,被告分三次将110万元筹齐交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