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悔改屡进宫 寻衅滋事又获刑
作者:梅勇 杨小英 发布时间:2010-01-15 浏览次数:543
本网盐城讯:刑满释放才一年多,不思悔改的他又无端生事。只因怀疑他人知晓女友下落,就对他人大打出手并将其捅伤。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狂徒最终得到了法律的惩罚。近日,东台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1990年7月至2008年5月,陈某曾四次因犯罪被判入狱。
审理中,被告人陈某赔偿被害人林某经济损失3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法纪和社会公德,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陈某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陈某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能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综上,遂作出前述判决。(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