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中院强化司法措施依法服务“三保”大局成效显著
作者:郑兴 发布时间:2010-01-14 浏览次数:421
本网泰州讯:全市法院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切实贯彻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法院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司法保障职能,取得了实际成效。
建立健全服务“三保”工作的新机制。依法服务“三保”是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服务市委工作大局的重中之重,我们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中院党组把依法服务“三保”放到全院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先后成立了“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司法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和“法企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通过召开汇报会、开展专题检查,及时了解服务“三保”工作的情况,加强对服务“三保”工作的指导力度,增强服务“三保”工作的实际效果。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市中院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积极应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民商事审判应对意见》、《关于全力服务和保障农村改革发展大局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人民法院服务企业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开展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12件,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司法应对规范体系,为全市法院依法服务“三保”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创新能动司法服务发展的新思路。我们先后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和党组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如何服务“三保”工作,务求工作实效。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应对之策。我们及时组织审判人员对当前宏观经济运行,企业交易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将调研成果反馈给企业,指导企业规避经营风险。我们以08年以来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为背景,专题调研新形势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该把握的原则、处理方式等;以房地产市场为背景,专题调研引发房地产企业经营困难的法律原因,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努力寻找为房地产企业排忧解难的对策,确保企业能够正常持续发展,等等。这些调研报告切实做到了有概况、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了有力参考。二是集中座谈培训,增强应对能力。年初,我们召开法院服务企业座谈会,印发《关于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民商案件影响的应对建议》,帮助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各项挑战。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克服企业多、法官少、服务难度大的困难,一次邀请数十家甚至上百家企业来参加听课,这样既提高了服务企业的效率和质量,也避免了企业之间因为法院提供服务时间先后而发生不必要的误会。新《保险法》出台后,相关规定发生了较大变化,而大部分保险公司依然沿袭过去的一些做法,涉诉风险很大。我院以此为背景,与全市保险公司召开了座谈会,共同研讨保险法修改后保先公司如何进一步完善自身的相关制度、规定,大大降低了保险公司的涉诉率和败诉率。此外,我院首创了在案件结案和每次培训后,将服务企业联系表随裁判文书或风险提示须知发放给企业。企业无论是对案件本身存在困惑,还是在企业经营、管理、交易等其他方面有问题,都可以通过服务企业联系表与我院联系,得到法律方面的帮助。服务企业联系表发放以来,已有多家企业通过这种方式与我院进行沟通,解决了企业的相关问题。三是突出服务重点,及时走访企业。全市法院注重对我市骨干企业、龙头企业的支持、服务和联系工作。院领导亲自率领两级法院负责人及业务庭负责人到全国及省人大代表所在的企业了解经营状况,征询意见,掌握企业需要法律服务的内容。江苏兴达钢帘线集团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企业。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兴达钢帘线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刘锦兰对我院领导走访给予了高度评价。省人大代表、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建明在我院走访期间提出,法院如果能提供一些案例讲解的话,企业方面会更容易理解和防范风险。考虑到企业的要求,我院即在全市内广泛开展了案例编写工作,陆续通过《民商审判专刊》发放给了企业。省人大代表、泰州市三福船舶工程公司董事长兼党支部书记戚俊宏表示,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从当初拖欠20多万元,濒临破产的小厂发展成为年产值25亿元,销售额24.5亿元,利税3亿元的知名船舶制造企业,企业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法院的依法保驾护航。自开展法企联系活动以来,两级法院共走访企业200余家,开展调研活动30余项,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12篇,开设培训讲座30余次,发放风险提示1700份,编写服务企业案例78个,得到了市委和政府的高度肯定,真正起到了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我院民二庭和冯金严同志分别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能动司法服务“三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