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推行“三零制度”服务大局
作者:吴九江 发布时间:2010-01-13 浏览次数:412
本网淮安讯:近年来,金湖法院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瞄准一流法院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要求,着力抓住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管理机制,公正廉洁司法等重点工作,积极推出“三个零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开展,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信息化促进司法规范化示范点,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能动司法服务三保工作先进集体,荣记法院集体一等功。
一是推行“零距离”制度。该院通过法院“开放日”和开展“五联挂”活动,建立领导干部走进基层、法官走进社会、群众走进法院等制度,在对到法院立案、起诉、咨询的群众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不为难、不刁难,杜绝“冷、硬、横”现象的同时,尽可能通过巡回审判、就案讲法、法律宣传、司法建议等司法服务形式,使司法审判工作联系群众、贴近民意、反映民生,拉近群众距离,体现司法为民的亲和力。09年该院深入基层群众共举办法制讲座40余场,开展巡回审判,就案讲法120余场,走访企业60多家,向有关部门、企业、学校提出司法建议30余份,为弱势群体开展司法救助21万元,群众满意度达99.8%,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和赞誉。
二是推行“零超限”制度。在司法实践活动中,该院创新审判管理工作特色,着力抓住审判质量、审判流程、法官业绩和司法统计等重点环节,通过制度化、目标化、信息化、精细化的管理运用,规定零超限案件制度,实行“一个漏斗向下”,在明确规定期限内不能结案的,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运用信息网络平台,及时发出超限预警通报,由立案庭或分管院长进行催办或督办,不得有超期现象的发生。规定办案人员年内有一件超期的案件,除本人不得参加先模的评选外,所在单位也将被取消评先资格,有力该院审判质量效率。09年该院审(执)结各类案件5335件,列入考核14项基础指标和13项分析指标中,有22项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3位,审判工作呈现出“高调撤??高效率??低上诉??低发改??低投诉”的良性发展态势。
三是推行“零上访”制度。根据当前信访工作形势,该院着力推进“阳光信访”工程,在加强诉讼服务中心、文明立案窗口建设的基础上,坚持一手抓源头,一手抓重点,先后制定《信访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申诉复查听证、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机制,加大调解力度,落实责任追究,着力把法官调解的成功率作为评价法官办案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把办理案件零上方作为法官审判业绩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切实从源头上杜绝信访问题的发生。09年该院共接待来信来访68件次,上级交办重点信访案件4件,信访案件稳控率、反馈率、息访率均达100%,未发生非正常性进京上访、赴省集访和去市群访事件;未发生因工作不负责任、违法审判(执行)而造成的恶性事件和群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