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行政案件撤诉率达59.62%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作者:殷勤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10-01-13 浏览次数:352
本网南通讯:2009年以来,南通中院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行政审判“一把手”工程,积极发挥“一把手”在优化行政审判环境、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独特功效。全年共调撤行政案件308件,撤诉率达59.62%。
一是着力扩大行政审判影响。通过院长会议、条线会议、联席会议等多个渠道,着力宣传行政审判工作,扩大行政审判影响。促使基层法院“一把手”院长、行政机关首长摒弃“行政审判不如民事、刑事审判重要”的错误认识,重视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遇有重大行政案件以及群体性行政诉讼,调动“一把手”院长、行政机关首长出面协调,积极为办案人员排忧解难,撑腰打气,确保行政审判工作良性发展。
二是与行政首长共商依法行政大计。主动搭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互动联动平台,积极邀请行政首长、分管法制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参加典型案例研讨会,专题座谈会,专项培训班等,通报行政审判工作,分析行政执法问题,听取行政首长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同时,该院还借去年10月份最高法院召开“化解行政争议经验交流会”之机,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行政审判工作,着力建立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网络,助推全市行政审判再上台阶。
三是借首长出庭应诉促进协调。与政府法制部门联合发文,将行政机关负责人是否出庭应诉纳入年终法治建设考核,要求负责人“出庭还应出声、出声还应出力”,积极借助行政首长、负责人的关注和参与来扩大行政诉讼协调效果。全年共有292位行政机关负责人、56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93.3%。在此基础上,超过100 位行政机关负责人直接参与行政案件的协调和解,使协调的方式更加多元化,协调的效果更加明显,进一步构建了官民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