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法院:“四突出”积极创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作者: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1-12 浏览次数:361
本网盐城讯:盐城亭湖法院在注重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全力营造和谐、清廉、健康的廉政文化氛围。2007年该院的新河人民法庭被评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同时获得省级“廉政文化名优品牌(景点)”的殊荣。该院紧紧围绕“四个突出”积极创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1、坚持不懈,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定期召开党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相关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精神;继续大力开展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把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增强法官自我约束能力;大力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反面事例,尤其是要用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教育和警醒广大干警,强化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把开展警示教育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警拒腐防变的主观能动性。
2、创新载体,突出廉政文化建设。运用灵活多样的表现形式,潜移默化地引导提升干警的精神境界,营造崇廉敬廉的良好氛围。定期举行专项活动,增强干警对廉政文化建设的参与度,并内化为干警个人的职业涵养。利用建成并对外开放的院史陈列室,对干警进行艰苦创业、团结奋进的革命传统教育。利用“法苑讲坛”平台,邀请专家学者作相关司法专题讲座,对干警进行全方位的辅导。利用院内季刊《亭湖法苑》阵地,对外展示我院干警风采,对内成为干警交流媒介和平台。
3、切实整治,突出作风建设。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执行党组决议、重大事项报告、勤政廉洁、民主作风等情况的监督与考核。坚决纠正因工作拖拉、不负责任造成当事人诉讼困难、引发群众不满投诉等问题,切实治理重点环节、重要事项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对执行“五个严禁”情况的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大接受案件当事人、委托人、律师等社会公众的监督力度。通过严密细致的内外监督网络,努力解决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进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审判作风、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实现全院风气的根本好转。
4、上下协力,突出司法规范化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关涉法院形象。继续花大力气落实各项措施,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制度规范执行,切实解决庭审作风不规范、着装不规范、言行举止不文明等问题,形成良好的庭审作风和日常作风。通过明查暗访、巡视检查等形式,表扬优秀,批评落后,发挥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的典型作用。通过进一步开展“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在部门内部形成领导带头示范作表率,干警人人争相作示范的良好氛围,在全院上下形成一股争创示范部门、规范司法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