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近日,洪泽法院行政庭在一贯坚持的拆迁八字方针即“温馨拆迁、有情安置”指导下,运用法律和情理相结合的手段,成功执结一起涉离休老干部城市房屋拆迁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洪泽县建设局申请执行沈某、丁某城市房屋拆迁一案,该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这一拆迁纠纷已达两年之久,两年前,被申请执行人所居住的周围被拆迁对象全部自行拆除完毕,只剩下被执行人处房屋,该户成了洪泽县有名的拆迁“钉子户”。两年来,县里领导多次组织相关单位与被执行人进行协调,由于被执行人子女众多,各子女所提条件均过于苛刻,这一纠纷始终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协调无果之下,县建设局向洪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洪泽法院立案后,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考虑到被申请执行人沈某是一离休老干部,为革命事业丰献了大半生,且其年岁已高,又身患绝症,尤其是2009年以来,已多次住院紧急治疗,为了能让两位老人过上舒心的晚年,同时消除该案在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河道工程顺利施工,执行人员先后三次专程赴往医院看望老人,向其主治医生询问病情发展,并多次上门从情理上、法律上对老人子女做工作,指出如能自动履行,则向县里争取尽最大程度满足其合理要求。在执行人员的一再努力下,老人及其子女为法院切实解决问题的真诚用心打动,并自动搬出房屋,该案现已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