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无锡北塘法院针对当前委托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较低的现状,从四个方面着手完善委托执行制度,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简化委托手续。严格案件委托与退卷的审查,规范各环节审批与转交案件期限节点的控制,缩短案件周转期限,提高委托效率。二是规范案件委托与退卷的审查程序。尤其是严格退卷审批程序,并赋予当事人一定的异议权,防止滥用权力委托执行或随意退卷的行为。三是健全委托执行案件的催办制度。赋予申请执行人与委托法院的催办权,畅通委托法院与受委托法院间的信息沟通。四是明晰委托法院与受委托法院的权限。除了赋予委托法院对委托执行案件的监督、催办、裁定中止或终结、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错误与否和案外人异议的执行裁判等权限外,其余有利于执行实施的权限均明确赋予受委托法院,提高案件的执行效率,及时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