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法院“三个坚持”落实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作者:董忠义 发布时间:2010-01-08 浏览次数:371
本网南通讯:日前,启东法院召开全院会议,传达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并要求全院干警做到三个坚持,以实际行动落实会议精神。
一是要坚持能动司法。一方面通过举办“假如我是党委书记,我是行政首长”为主题的讨论活动,提升能动司法的感情认同和理论认同。另一方面通过建强服务大局工作领导机构,不断健全信息收集与情势研判机制,围绕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提前介入重大项目建设,全力化解建设中遇到的重大矛盾纠纷;强化与企业联系的密度,加强能动司法的实践认同。
二是要坚持为民司法。一方面整合立案庭、速裁中心和人民调解中心三个资源,建立和完善贯穿于立、审、执的诉讼引导服务,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另一方面全力做好诉调对接工作,突出社会力量的纠纷调处作用,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法院外,强化案结事了的解纷效果,减少群众诉累。
三是要坚持和谐司法。树立“有理推定”的信访工作理念,创新工作举措,力争在一年内化解所有涉诉信访旧案,实现100%息访的工作目标。特别要及时、高效的处理好交通事故案件、劳动争议案件、企业破产案件和拆迁补偿等四类影响基本民生的案件,努力减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