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徐州鼓楼法院在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中,通过建立民意吸收制度广泛吸收社情民意,拓展司法服务内容。自2009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鼓楼法院共吸收或采纳相关民意35条,根据民意情况制定和修订了5项司法管理制度,向开发区管委会、徐工集团等机关、企业发送司法建议书32,全部被相关机关采纳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在每次进行巡回审判时,除了邀请当地人大代表、群众旁听庭审外,还以民意评析会的形式,在庭后就地听取人民群众对审判方式、审理程序及其他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做好记录、整理、分类。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20人次、群众8000人次参与巡回审判活动。

二是加强民意甄别,注重民意吸收。把人民群众的意见收集上来后,由法官进行甄别。首先,将与庭审案件有关的民意作为裁判案件的参考因素。其次,将具有建设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和意见吸收到法院工作当中来。如对部分群众反映到法院立案不便的情况,及时建立了网上立案、电话立案和上门立案制度,有效满足了特殊群众的司法需求。

三是针对民意情况,做好司法建议工作。对于在巡回审判过程中发现的社情民意,特别是人民群众对党政机关的想法和要求,及时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向相关机关反映。如根据群众反映开发区没有劳动局、群众办理相关事宜到市里交通不便的情况,向开发区管委员会建议尽快设立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最终促成经济开发区劳动局在20099月挂牌成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